项目概况 ****年洪山镇兴隆社区农产品晾晒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 4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XLB-****-**5 项目名称: ****年洪山镇兴隆社区农产品晾晒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年洪山镇兴隆社区农产品晾晒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6.** 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 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农林 牧渔业工 程施工 ******6.**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 ******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 8个月 (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 《****年洪山镇兴隆社区农产品晾晒场项目》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年洪山镇兴隆社区农产品晾晒场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 **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号);(1 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1 2 )、其他需要落实 的 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年洪山镇兴隆社区农产品晾晒场项目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 **** 年度 或**** 年度 财务报告 (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提供1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7)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pg.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 4 年 ** 月 ** 日至**2 4 年 ** 月 ** 日,每天上午0 8 : 3 0:**至**:**:**,下午1 4 :**:**至1 7 : 3 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时间: ****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 开启 时间: ****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 地点: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不见面开标)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加盖原色公章(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1@qq.com ,并联系 通知 代理机构。3.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采购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八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汉滨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汉滨区洪山镇兴隆村二组 联系方式: **********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鲁班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南门社区南环路中段**号**1室 联系方式: **********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方工 电话: **********5 陕西鲁班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