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智慧城市及锂电产业智能平台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射洪智慧城市及锂电产业智能平台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射发改发【****】**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射洪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射洪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射发改发【****】**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委 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海之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射洪市经开区锂电产业科技学院。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智慧中心规划设置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城市规划馆及锂电产业指数发布平台; 科创中心规划设置大数据中心机柜库、城市规划馆及智慧城市体验馆,包括AI识别、智慧公交、智慧文旅、智慧农业等,周边建设附属停车场,拓展六个智慧应用,包括智慧停车、智慧路灯、智慧交通等。
2.3 本项目投资额: 总投资约 ****0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限:从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开工日期以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 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己 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资不低 于 ****万元的信息化工程 项目 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本项目属于信息化 工程 监理,不适用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要求。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监理师) 资格 )执业证书, 承担过 1个 投资不低于 5 **0万元的信息化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牵头人应为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 2 家(包含联合体牵头人) 。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无联合体协议的联合体不得参加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4、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开始登陆: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网址:http:// www.snsggzy.com )—“登录”—“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射洪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射洪市太和镇太和大道南段(财经大厦八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海之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号6栋9层**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年 ** 月 **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