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城区停车场及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年5月6日更正公告日期:****年5月**日
2、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封面”中“项目名称:大名县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更正为:“项目名称:大名县城区停车场及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原公告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1资质要求”中“设计资质: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更正为:“设计资质: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原公告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5月6日**时**分至****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更正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5月**日**时**分至****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原招标文件涉及内容以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