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经开区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坛华污水厂一体化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江西正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萍乡市新区建筑安装总公司委托,就萍乡经开区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坛华污水厂一体化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对其进行公开招标。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4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S-****-**1
项目名称:萍乡经开区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坛华污水厂一体化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
最高限价:**5万元
三、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万元) | 备注 |
JXZS-****-**1 | 萍乡经开区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坛华污水厂一体化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 | 1 | 项 | **5 | 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包含试运行三个月)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其他条件: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若为法人参与投标时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代表参与投标时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若为自然人投标须出具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投标者自****年3月**日至****年3月**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相关资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9时**分,地点为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广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答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与开标现场查验内容要求;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与查验;
1.签到要求:接受现场查验的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须手持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会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查验: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提供投标保证金进账材料,未提供投标保证金进账材料,未按照要求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处理;
3.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时,应携带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萍乡市新区建筑安装总公司
电话:**********6
招标人地址:萍乡市上栗县产业园管委会(彭高)办公楼四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江西正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萍乡市萍实北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