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荣昌区水毁修复项目(第二次) 已由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荣发改审[****]**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项目法人为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荣昌区峰高街道、清流镇、荣隆镇、安富街道、观胜镇、清江镇、直升镇、双河街道、广顺街道、铜鼓镇、昌元街道、河包镇及吴家镇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修复栏杆****米,修复石河堰3处,修复护坡5处,修复水库2座,修复水文测站6处,修复堤防3处,修复灌溉设施8处,修复塘坝**座,修复机电泵站**处。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4.**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5 日历天 ,缺陷责任 期为 ** 个 月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 | 联系电话: | **********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