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自然资规告[****]****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制定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概况和主要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用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产业类型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土地产出率(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R&D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1 | 宁海县梅桥区块**-1-2地块 | 梅桥区块北环线北、九都路东 | ****8 | 工业用地 | **年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7 | ≥**0 | ≥**5 | ≥** | ≥****.2 | ≥3.3% | ≥4.1 | 2.0-3.0 | ≤**% | ≤**% |
二、挂牌地块出让起挂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竞买对象:
序号 | 地块名称 | 起挂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 竞买对象 |
1 | 宁海县梅桥区块**-1-2地块 | **** | **** | **万元或其整数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须单独申请竞买。 |
注:竞得人另须支付地块涉及的应缴耕地开垦费(**8.**6万元)。
三、挂牌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
四、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网上挂牌交易,须先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智能客服/帮助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五、挂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时间:
挂牌报名时间:****年5月**日9:**至****年6月3日**:**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6月3日**:**
挂牌报价时间:****年5月**日9:**至****年6月6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挂牌出让地块为建设工业“标准地”项目,竞得人无条件接受产业类型投资的约定条件,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需与做地单位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按照约定的建设时间、投资强度、用途等使用土地。十年内须自持全部物业,不得转让、不得改变实控人。竞得人未达到“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的建设、投资、税收等相关投资开发要求的,如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达产复核不予通过,按违约责任处理。投产初始运行期内最高一年及考核期任一年,亩均税收指标不足约定最低标准**%的,由政府相关部门按该地块实际成交价(不计利息)扣除已使用年限出让金(按出让年限平均分摊)后收回宗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由政府回购,其他由竞得人自行处置。
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联系人:叶先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马女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姜女士(做地单位) 联系电话:**********4
黄先生(银行) 联系电话:****-********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