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KGS-****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资 金来源为 申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绥滨县绥东粮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绥滨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绥滨县绥东粮库有限公司平房仓建设项目
2.2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高大平房仓一座,建筑面积****平方米,仓容2.**万吨,配套建设附属地坪****.3平方米 。
2. 3 建设地点: 鹤岗市绥滨县绥东镇
2. 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 4 年 ** 月 ** 日,计划竣工日期****年 ** 月 ** 日,总工期 **6 日历天 (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
2. 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 6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 7 招标控制价: 9,**1,**3.** 元。
2. 8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定标原则: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具备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 2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须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具有本企业为其缴纳的 近三月 (****年1月-****年3月) 基本养老 保险证明 (国家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承诺按无效标处理)。
( 3 )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 4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2 4 年 ** 月 ** 日 ** 时至**2 4 年 ** 月 ** 日 ** 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费为 0 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 4 年 ** 月 ** 日9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 **2 4 年 ** 月 ** 日9时**分 。
7.3评审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9.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捏造事实、伪造材料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绥滨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电 话: ****-******6
招 标 人: 绥滨县绥东粮库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岗市绥滨县
联 系 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 - ******1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 **-3号
联 系 人: 邢先生
电 话: ****-********-**6
电子邮件: zkgshlj@**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