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和样品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和样品监测参数
类别 | 检测标准 | 监测参数 |
空气监测 | GB/T ****2、HJ**2、 HJ**9、HJ**5 | 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氟化物 |
农田灌溉水 监测 | HJ**** | PH值 |
HJ**4 | 总汞、总砷 | |
HJ **0 | 总镉、总铅 | |
GB/T **** | 六价铬 | |
GB/T **** | 氟化物 | |
HJ **8 | 化学需氧量(CODcr) | |
HJ**0 | 石油类 | |
SL**5 | 粪大肠菌群 | |
土壤监测 | NY/T **** | PH值 |
GB/T ****1 | 总铅、总镉 | |
GB/T ****5.1 | 总汞 | |
GB/****5.2 | 总砷 | |
HJ**1 | 总铜、总铬 | |
NY/T ****.6 | 有机质 | |
HJ**7 | 全氮 | |
LY/T**** | 有效磷 | |
LY/T**** | 速效钾 | |
绿色产品检测 | 按照国家绿色食品中心规定的绿色食品相关产品标准进行检测 | 国家绿色食品标准规定的绿色产品参数 |
备注:每个监测点位包括3组土壤、1组空气、1组农田灌溉用水,并按照产地环境是否符合《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予以判定。每个绿色食品样品按照绿色食品对应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判定。按照市农业农村局指定的产地及绿色食品主体开展环境和农产品进行监测,所监测点位和样品全部完成后,要对农业生产环境和绿色食品监测情况进行总体评估,提供分析报告。检测机构具备CMA和CALT认证。 |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供应商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报名、参与投标。 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3 号)的要求,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投标供应商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须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