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永川区何埂镇联盟村市级土地开发整理 项目 已由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以 渝规资 〔 ****〕 **8 号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 项目法人 为 重庆市永川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招标人为 重庆市永川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 主要包括 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其中该项目土地平整工程面积**4.****公顷,主要包括有条田整治、田块归并、台面重构、低效林园地整治、废弃坑塘整治、恢复地类整治、旱改水整治等,有效解决了项目区耕地碎片化、布局无序化、利用低效化等问题,具体建设内容含有清杂、表土剥离、挖高填低、田坎修筑、犁底层夯实、表土回填等。
2.3 R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万元。
2.4 招标范围: 永 川区何埂镇联盟村市级土地开发整理 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 个月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3.1. 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R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永川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渝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融创金贸时代**栋**-1 |
联系人: | 戴先生 | 联系人: | 刘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7 | 联系电话: | **********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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