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临江河(永川段)综合治理工程(防洪部分) 已由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永发改审批 ﹝ **** ﹞ **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1 建设地点: 永川区宝峰镇、来苏镇、南天街街道、临江镇、何埂镇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实施临江河防洪减灾工程,治理河长**.**2Km,新建防洪护岸**.**2Km,清淤河长**.**2Km,改造阻水建筑物**处,堤防等级为5级。通过岸坡治理、清淤疏浚、碍洪建筑物整治等措施,实现防洪治涝、美化环境等建设任务。
2.3 本次招标项目 投资估算金额: ****0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估算金额: **8.**万元 。
2.4 招标范围: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编制)、地质勘察及测量(测绘)、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以及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等文件。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获取 初步设计 批复 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 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 6 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的 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勘察)丙 级及以上 资质。
(2)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丙 级及以上 资质 。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河道整治 专业 丙 级及以上 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R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
招标人: | 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号 |
联系人: | 潘老师 | 联系人: | 程愿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电话: | **********8 | 联系电话: | **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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