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怀集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 地块位置 | 用地 性质 | 土地 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年) | 起始价 人民币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hj****-** | 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屠宰中心二期)TZ-**-**地块 | 工业用地 | ****6.** | ≥1.0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年 | **0 | **0 | **万元或其整倍数 |
1、建筑限高≤**m;
2、其他规划条件具体按怀资源规用地〔****〕**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参与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若未在怀集县设立法人有限公司并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须在竞得该地块后1个月内在怀集县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竞得地块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宗地不设定拍卖底价。
四、付款方式及要求
(一)本出让宗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定金按土地出让价款的**%计算,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二)受让人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的**个工作日内与怀集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税务部门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四)受让方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税法及有关规定依法缴清受让宗地的有关税费。
(五)本出让宗地建设项目为标准厂房。
(六)受让人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在**日内提供有效缴款凭证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不动产权属证书。
五、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年5月**日**时**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网上拍卖会:网上拍卖时间定于****年5月**日上午**时开始。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
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下载。
(六)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怀集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八、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
联系人:莫先生、黎小姐
电话:****-******2
地址:怀集县怀城镇金龙一路
(二)怀集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2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