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宁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以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提前做好****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泰宁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三明市泰宁县;
2.2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万元;
2.3 招标范围:泰宁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规划设计及勘测(含项目选址、组织申报、环境影响评价、图斑核对等)方面。
2.4服务期限:任务下达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0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需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或农业或土地规划利用或测绘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资格;
3.4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评标办法;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日8时**分至****年5月9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mggzy.sm.gov.cn/)(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5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mggzy.sm.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项目勘察设计费用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最高控制价为:按上级批复项目投资总额的5%。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mggzy.sm.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泰宁县和平北街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2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号
联系人:小张
电话:**********4/**********9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3、****-********、**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泰宁县和平北街8号
联系电话:****-******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归化路**号4楼
联系电话:****—******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