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编号:LXTK**********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康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康乐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康乐县****-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6号:该宗地位于康乐县附城镇石王村,四址为:东侧为空地,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康上公路,北侧为空地。地块面积:****㎡(约合3.**亩);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出让年限:**年;规划指标:容积率≤1.5(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建筑层数≤6层;建筑主体高度:最高**米;建筑退道路线≥**米,绿地率≥**%,停车位≥**个,公共配建:配建人防工程、管理用房、卫生间等。
挂牌起始价:**.**万元/亩,加价幅度: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价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一)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年4月**日至****年5月**日。申请人于****年5月**日至****年5月**日下午**时前(节假日除外),登录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挂牌出让文件或到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申请报名。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传真及电话申请。
(二)报名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申请书。
2、单位(公司)法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缴纳人必须与申请人为同一人)。
5、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竞买承诺书。
五、资格确认
本次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5月**日下午**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年5月**日下午**时前由康乐县自然资源局确认其竞买资格,获得竞买资格者按规定予以报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多媒体开标室;挂牌竞价时间为:****年5月**日9时至****年5月**日**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二)出让宗地具体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位置图为准。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家以上(含两家)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保证金交纳
开户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分行
账 号:**** **** **** **** **
缴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不支持现金缴付)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康乐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马宏义(**********2)
代理公司:甘肃鑫瀚博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春花(**********7)
康乐县自然资源局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