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富口溪姜后段河道整治(二期)工程
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项目编号E******************2的沙县富口溪姜后段河道整治(二期)工程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说明和修改: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控制价) 现更正为最高控制价:******6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现将更正后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材料重新上传至答疑附件中,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领取。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
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富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