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区长风科创园工程项目(一期)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编号:**3
各投标人:
“迎江区长风科创园工程项目(一期)(项目编号:H0GC**A**G**2)”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1.问: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请问标段名称能否可填写“/”?
答:可以。
2.问:关于交易中心招标文件获取界面,若为联合体投标请问(1)联合体投标信息是否无需录入?(2)若需录入,如联合体各方均已在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因系统原因导致联合体成员信息无法录入,在此种情况下联合体成员信息是否可以不录入?
答:无需录入。
3.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提供(1)合同协议书;(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3)施工图设计文件部分,如上述证明材料均不能有效反映业绩的装配式内容,是否可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对该业绩含有装配式内容予以明确说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疑问的回复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庆市伴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迎江区长风乡政府大院内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6
2.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龙山路**6号
联 系 人:徐莉莉
电 话:****-******1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