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沙坡头区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已由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资金来自争取****年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处地质灾害点安装**8套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包括声光报警设备、雨量计、泥位计、GNSS等设备。
2.2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兴仁镇、常乐镇、宣和镇、香山乡、永康镇、东园镇、迎水桥镇。
2.3建设工期:供货及安装期:供货期 ** 天,安装期 ** 天,质保期:3年、3年设备通讯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5招标内容:中卫市沙坡头区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具体设备、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日**时**分至****年5 月** 日** 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9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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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新航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地 址:贺兰县虹桥北街陕西大厦B座**楼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人: 陆宇航 联 系人:杨杰
电 话: **********0 电 话:****-******0
传 真: / 传 真:****-******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年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