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阜南县科技艺术学校新校区智能化建设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阜南县科技艺术学校新校区智能化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 FY****GC****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4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本项目清单、控制价中“E.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第**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教师机”中“2.-配置CPU性能不低于六核十二线程处理器(处理器主频≥2.5GHz,睿频≥4.4GHz),内存容量≥**GB,本地存储≥**2GB SSD;”修改为“2.配置CPU性能不低于高性能六核心处理器(处理器主频≥2.5GHz),内存容量≥**GB,本地存储≥**2GB SSD,并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年版)》”;2、本项目清单、控制价中“E.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第**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胖终端”中“2.-配置CPU性能不低于六核十二线程处理器(处理器主频≥2.5GHz,睿频≥4.4GHz),内存容量≥**GB,本地存储≥**2GB SSD;”修改为“2.配置CPU性能不低于高性能六核心处理器(处理器主频≥2.5GHz),内存容量≥**GB,本地存储≥**2GB SSD,并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年版)》”。3、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日9时**分”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日9时**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其余内容不变,本次澄清修改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澄清、变更、补充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