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丹江口库区上游城口县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已由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城发改委发 [**2 3 ] **8 号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渝财农[ ****]1号)及自筹资金 , 项目法人 为 城口县水文站 ,代建单位为 重庆市城口县领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重庆市城口县领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城口县治平乡、高楠镇、北屏乡、左岚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划分4个片区;
新红片区: 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km2,其中坡改梯**.**hm2,田坎整治3.**hm2,坡面径流调控**.**hm2,植物篱**.**hm2,保土耕作**4.**hm2,封禁治理****.**hm2。配套:硬化3.5m宽作业便道0.**1km,1m宽作业便道**.**3km,0.3×0.3m排水沟8.**2km,0.4×0.4m排水沟6.**2km,沉沙池**3个,**0m3蓄水池2座,植物过滤带**.**km,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1项,水保文化宣传1项,工程碑1座,封禁治理碑**座。
方斗片区: 丹江口库区上游城口县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方斗片区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km2,包括:建设坡改梯**.**hm2,水保林1.**hm2,保土耕作**0.**hm2,封禁治理****.**hm2,配套硬化3.0m宽机耕道0.**km,2.0m宽作业便道0.2km,1.0m宽作业便道6.**5km,0.4×0.4m排水沟2.**km,沉沙池**座,改建拦渣坝6座,沟道整治0.**7km,工程碑1座,封禁治理碑**座。
太坪片区: 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km2,包括:建设坡改梯9.**hm2,保土耕作**6.**hm2,封禁治理 ****.**hm2,配套硬化3.0m宽机耕道2.**km,1.0m宽作业便道4.**km,0.4×0.4m排水沟 3.**km,0.8×0.6m排水沟 0.**km,0.6×0.5m排水沟0.**5km,沉沙池7座,管涵**m,整平已成泥结石道路0.7km,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1项,水保文化宣传1项,工程碑1座,封禁治理碑**座。
齐心片区: 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km2,其中坡改梯 **.**hm2,坡面径流调控**.**hm2,经济林0.**hm2,保土耕作**.**hm2,封禁治理****.**hm2。配套:1m宽作业便道7.**6km,0.3×0.3m排水沟4.**4km,0.4×0.4m排水沟2.**6km,沉沙池**个,工程碑1座,封禁治理碑**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 ****** 万元
2.4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若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 个月 。 (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 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城口县领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金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城口县东大街6号崇扬大酒店附属楼7楼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土星C3栋**楼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彭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8@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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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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