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办公楼后勤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办公楼后勤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5 月 ** 日 9 点 3 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8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办公楼后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0.**元
采购需求:
(一)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一年合同期满,如无异议,自然顺延合同期限两年(在服务费不变和财政允许且服务达到采购方要求情况下可以延续服务时间,但服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保险基数调整可视为服务费不变)。
(二)服务地点
丹东市滨江中路**号,建筑层数**层,建筑面积**,**0.**平方米。
(三)后勤服务内容
中标单位针对招标人后勤保障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1.人力外包服务
管理区域的卫生清理服务;干警食堂每天(早、中)两餐食品加工、制作及就餐过程服务和外来人员就餐接待服务;会务保障服务;管理区域内电气、上下水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和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档案柜等通用办公家具的日常零星杂修服务;办公秩序维护服务;消防系统日常维护服务(办公楼内灭火器与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消防系统日常维护)。
2.委托服务
食堂食品委托采购服务;组织落实服务人员每年体检服务;日常物品搬运等临时性服务;办公楼内花岗岩地面清洗养护和办公楼玻璃双面清洗。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报价:3,**0,**0.**元/年。其中,委托服务费用1,**3,**4.**元/年(按实际发生费用金额结算)。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工资、加班工资、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管理费、劳动保护、委托服务费用【1.食堂食品采购费用(含外来人员就餐)每年不少于1,**0,**0.**元(含税);2.服务人员体检费用不少于**,**4.**元/年(含税);3.日常物品搬运等临时性服务费用支出全年不少于**,**0.**元/年(含税);4.地面花岗岩清洗养护和玻璃双面清洗每年免费提供一次】、税金等。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一年合同期满,如无异议,自然顺延合同期限两年(在服务费不变和财政允许且服务达到采购方要求情况下可以延续服务时间,但服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保险基数调整可视为服务费不变)。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4月2 6 日 至 ****年5月 7 日 ,每天上午 8:**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5月 ** 日 9 点 3 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0-1号(丹东新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丹景俪城2-9
联系方式: ****-******2
邮箱地址: ********4@q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福民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