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盈田工业园二号园区洁净厂房改造项目(二期)6号、**号楼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盈田工业园二号园区洁净厂房改造项目(二期)6号、**号楼
二、项目编号: FY****GC****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4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我公司准备参加贵单位招标的盈田工业园二号园区洁净厂房改造项目(二期)6号、**号楼(项目编号:FY****GC****),目前我公司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通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了企业资质核查意见,正在部里办理延期,暂未公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章 延续与变更,第十八条,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我单位可否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资质核查意见及上报住建部审批资质延续截图作为资质延续证明资料。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资质延期手续正在办理中且住建部逾期未作出延期决定。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