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招标 > 招标公告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第9次公开挂牌出让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4月26日

项目名称 立即查看 招标编号 立即查看
招标单位 立即查看 代理机构 立即查看
关键信息 立即查看 招标文件 立即查看
查看完整信息请登录注册
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年第9次

公开挂牌出让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1宗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挂(工业)9号

宗地总面积:

****6平方米(合**.**亩),其中工业用地面积****4平方米(合**.**亩),防护绿地面积****平方米(合4.**亩)

宗地坐落:

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1.3≤FAR≤1.5

建筑密度(%):

**%≤D≤**%

绿地率(%):

**%≤GAR≤**%

建筑系数:

≥**%

建筑高度:

≤**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M1)——食品制造业

现状土地条件:

熟地(通水通电通路)

投资强度:

**0万元/亩以上

竞买保证金:

**1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的整数倍

挂牌交易时间:

****年5月**日9:**时至****年5月**日(星期四)**:**时

(挂牌期间上午9:**至**:**;下午**:**至**:**,截止5月**日(星期四)**:**)

挂牌交易地点:

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交易中心

  • 竞买人条件和要求: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法人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2.凡在闽侯县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2)存在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3.本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

4.须与闽侯经济发展中心签订《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三、索取材料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申请人提供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于****年5月**日到****年5月**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到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号窗口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报名事项:竞买人应在****年5月**日到****年5月**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竞买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廉洁自律承诺书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年5月**日**:**前汇至指定的账户:

1.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侯支行

2.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4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侯支行

3.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4.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5.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分行

6.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7.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8.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闽侯县支行

竞得人的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若竞买未得,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其他事项:

1.本宗地不设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投资强度: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0万元/亩。

3.土地成交价款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耕地开垦费、有偿使用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生产生活留用地统筹金、农业土地开发基金、青苗及地面物补偿费(不含房屋拆迁费用)、政府纯收益、通水通电通路费用、公摊费用(工业区内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用地公摊费用)。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和其他与土地有关的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向征收机关缴纳。地块通水通电通路工作在签订交地确认书前,由闽侯经济发展中心完成(边坡支护由竞得人负责实施,质量安全由其自行负责)。

4.给付成交价款方式:宗地受让人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应于****年8月**日前)缴清。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额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5.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年,自交地之日起算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应于****年9月**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

6.本宗地内电力杆线(含电力设施)、通信电缆、广电线路、地下光缆、燃气管道、供水及排污管道等搬迁,宗地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雨水管线等配套设施建设和开发建设临时用水、用电、通讯、污水、雨水管线连接以及施工中造成相邻地段内有关明沟、水道、电缆等管线设施及建筑物破坏的修复或重新敷设,均由受让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7.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属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建设开发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依法缴纳。该项目公司及今后所有招商引资入驻该宗地企业的法定地址、税收征管、外贸出口、金融业务关系等归属闽侯县。

9.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竞得人提供的《成交确认书》于****年6月**日签订《出让合同》。

**.根据《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闽政办〔****〕**号)规定,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当于竞买保证金金额的土地出让金不予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退还。

**.开竣工时间:受让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应于****年3月**日前)开工,自开工后**个月内(应于****年9月**日前)竣工。开工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当期交地对应的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0.3‰,即每日逾期开工对应违约金为(当期交付土地面积÷出让宗地面积)×土地成交价款总额×0.3‰;竣工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按照未按时完成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占应开发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核算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0.3‰,即每日逾期竣工对应违约金为(未按时完成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应开发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土地成交价款总额×0.3‰。

**.本宗地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用房由受让人自持。丁类厂房可以按整层(最小分割转让产权建筑总面积不得小于****平方米)、幢分割转让,分割转让后,宗地内竞得人所自持的工业功能产权建筑面积比例不得少于**%。在连续运营**年且前5年完成考核任务的,自第**年起可转让不超过所自持的工业功能产权建筑面积的**%。本宗地不可分割转让。

**.受让人须按照《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进行税收、产值考核,自项目竣工之日起的第**个月起进入履约考核期,连续考核5年。

5年考核期结束,经监管考核小组认定,受让人及园区内经审核同意入驻的企业未完成5年亩均累计税收目标,如已缴亩均税收比例高于亩均税收约定标准(总**万元/亩)的**%,须以现金补齐差额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证。

如受让人及园区内经审核同意入驻的企业已缴亩均税收比例低于(含)亩均税收约定标准(总**万元/亩)**%的,则不予办理不动产权证,同时闽侯经济发展中心有权单方面解除《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受让人须无条件同意闽侯县政府按原出让价(不计利息)回购土地使用权,除土地价款外的其余投资均不予补偿。闽侯经济发展中心与受让人解除《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后,出让人可据此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按原出让价(不计利息)退还土地出让金,收回土地使用权,由闽侯县土储中心将其纳入储备土地。

**.宗地出让前,将出让宗地模拟规划设计方案等相关条件予以明确,作为土地出让的前提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原则上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施工建设。若确需微调总平面设计方案,需由县资规局组织相关部门审查后呈报县政府研究同意。

**.本宗地产业类型为大健康食品、冷链及相关配套,建设标准厂房及生产配套设施,打造以食品相关企业为主的制造业产业园。本宗地范围内引进的入驻企业也应符合本宗地产业类型。

**.对经允许分割销售的厂房建筑,涉及二次转让的,县政府享有优先回购权。政府方放弃优先回购权的,由政府指定的县属国企出具放弃优先回购确认书,二次转让的受让方由竞得人报闽侯经济发展中心审核,认定符合既定的产业准入类型、税收等要求后方可受让。

**.对于竞得人自持、政府享有优先回购权的厂房建筑,在办理首次不动产登记时,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产权证附注栏中予以标注。

**.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项目用地使用权。

**.其所需行政办公及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经济技术指标按建设用地面积计算;该用地的建筑功能、平面布局、建筑高度等设计方案的管控要求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项目建设审批和监管的实施意见》(榕政办〔****〕**号)执行,其余管控要求按《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执行。

**.沿地块西侧规划路应退让城市公共绿化带(详见红线图),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荆溪镇同意并经县政府审定后由竞得人实施。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次土地出让文件。出让活动具体事宜,请与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人: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4月**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类似信息
T130209240014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曹妃甸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TP01等两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JG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第3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H2024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第四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第10次公开挂牌出让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第三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第3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第4次公开挂牌出让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
纠错
排版混乱
数据缺失
数据造假
欢迎登录短信登录
图片验证码
注册
最新公告
长岭县莱薰路学校2024年基础设...
2023年恩施市山洪沟防洪治理工...
赤壁大道(长河大道-江北公路)绿...
洛阳江后坂水库至潘内村段河道治理...
新能源电池研发中心项目监理资格预...
第一标段开标记录
新能源电池研发中心项目EPC工程...
安居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安居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国道G228线福鼎市佳阳乡双华至...
最新结果
朝阳市技师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
果园场二工区鱼塘
双桥双裕家园压煤新村沟渠埋管中标...
卧龙山诸葛亮文化公园环山路建设项...
武城县人民医院妇女儿童医疗保健科...
蟠龙河产业新城(铁西片区)市政基...
安吉县第二初级中学改扩建工程(二...
姚家埭社区农居点建设工程配套用房
湖北宜昌三峡坝库区森林防火应急道...
西吉县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滥...
最新变更
余姚市新一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鄞州区水库山塘系统提标工程Ⅵ标段...
旬邑县乡村振兴示范村排水渠建设项...
长武县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
长武县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
安康水务集团2024年度饮用水类...
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
ESSJ-202403SZ-00...
富平县石川河城区段停车场项目施工...
富平县荆山塬片区生态停车场建设项...
最新预告
2023年海东市互助县现代设施农...
某单位2024-037原材料资格...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科研用房...
兰州大学超导力学实验室维修改造工...
黄南州消防救援支队物资储调中心建...
陕西省气象信息中心气象大数据应用...
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经管学院2、3...
某部市政水管网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
某单位2024零星预发包资格预审...
某部小区健身娱乐广场及附属道路施...
招标地区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大招标离不开您的支持与帮助!
不再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