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大成郡一期西北侧绿带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金隅大成郡一期西北侧绿带整治工程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金隅大成郡一期西北侧绿带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甬高新经〔****〕**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0%,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9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绿化景观、沿河步道、河坎等,并配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西至院士路,北至万里河,东至翔云路,南至腊梅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新建绿化景观、园路、河坎等附属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0元。
2.3施工总工期:**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隅大成郡一期西北侧绿带整治工程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自****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招标控制价**%(约******0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完成时间以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款规定的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确认。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gbweb/login)。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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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 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楼
联 系 人:俞海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0号华商大厦四楼
联 系 人:周旸、王皓、陈志永
联系电话:**********8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