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年财政衔接资金农村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及产业配套补短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洪雅县****年财政衔接资金农村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及产业配套补短项目已由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洪发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洪雅县乡村振兴局, 建设资金来自 乡村振兴补助**0万元,县交通运输局村组道路奖补资金**万元,不足部分由受益村组自筹和部门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0%,招标人为 洪雅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洪发改【****】**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通汇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余坪镇白马村、桐梓村、金釜村,中山镇王沟村,洪川镇曲沿村,将军镇清凉村。
2.2 建设规模: 产业道路整治7.**6公里,其中:原混土路面加宽改造5.**8公里,路面宽4.5米,整治漫水桥4座;新建硬化2.**8公里,路面宽3.5米;路面现浇 C**砼厚 ** 厘米,完善附属设施。
2.3 总投资: **5.**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施工图纸为准)。
2.5 计划工期: **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 乡村振兴补助**0万元,县交通运输局村组道路奖补资金**万元,不足部分由受益村组自筹和部门配套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将根据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眉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眉市发改【****】**9号)采用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
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符合招标资质等级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在系统进行报名,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4月 **日**:**分至****年 5月 6日**:**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5月 **日 9 时 **分,地址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洪雅县洪川镇瓦屋山大道北段**8号6楼)。、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s://www.msggzy.org.cn)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msggzy.or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洪雅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洪雅县洪川镇瓦屋山大道北段**8号
邮编:******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8-********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通汇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东坡湖广场2栋4层1-3号
邮编:******
联系人:童先生
电话:**8-********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4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