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CY****-6 | 宗地总面积 | ****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潮阳区谷饶镇上堡居委牛坑洋、大西洋,东明经济联合社七斗洋、石字沙洋,东星经济联合社东沟下洋坊 |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2.0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0 | |||||
主要用途:商务金融用地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商务金融用地 | ****2.5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元/平方米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BA****| ******4BA**** | |||
现状土地条件 | 净地 | |||||||
起始价 | ****0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5月**日**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5月**日**时 | |||||
备注 |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二、用地位置:潮阳区谷饶镇上堡居委牛坑洋、大西洋,东明经济联合社 七斗洋、石字沙洋,东星经济联合社东沟下洋坊。 三、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兼容娱乐康体用地(B1/B2<B3>)。 四、实用地面积:****2.5平方米(合**1.**4亩)。 五、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容积率:容积率≤2.0,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2、建筑密度:≤**%(其中塔楼≤**%)。 3、绿地率:≥**%。 4、停车率: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停车场配建标准的百分比为停车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的比值),停车场要求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的**%,并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 5、建筑限高:≤**0米。 六、配套设施:配建消防水池、泵房及垃圾收集点等配套设施,配套设施须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七、建设用地退让道路、公共绿地不小于2米的退缩范围内,政府保留进行建设人行交通设施、绿化以及敷设地下工程管线的权利。 八、机动车出入口参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 九、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用地和道路红线参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执行。 十、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环保、无障碍通行等要求,地下空间仅可用于建设停车和人防、配水、通信、环卫等配套设施,各类管线接入(出口)根据现状情况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十一、为进一步科学开发利用和规范好汕头国际纺织服装产业基地核心区的地下空间,使核心区地下空间的经济、社会、环境和防灾防空等效益发挥最大化,地块竞得人经批准可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申请地下室人民防空面积和部分地下停车面积进行合理统筹建设。 十二、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根据《汕头国际纺织服装产业基地核心区建设项目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调整评估论证报告》,对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指标不作强制性要求。 十三、项目建设涉及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应按汕头市有关文件或按主管部门意见实施。 十四、未涉及的问题,参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并按《汕头国际纺织服装产业基地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Y-**3编制单元西片)局部修编—**5地块》及有关法规、规范执行。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4月**日至****年5月**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5月**日至****年5月**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5月**日**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5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年5月**日至****年5月**日**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建设项目应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四)竞得人应在竞得土地后(签订出让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与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宗地编号列CY****-6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并按照项目发展协议有关要求执行。
(五)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计算。出让合同签订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具体负责。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出让价款分为两期缴交,首期按竞得总价款的**%(含**%的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在竞价成交之日起**个自然日内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缴交。第二期按竞得总价款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得超过一年)缴清,第二期付款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出让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与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进行公告。
(八)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