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独山港镇西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领港路工程(项目名称)已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平发改独山 港投〔****〕**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出资比例为 **0%,项目业主为 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 政府,招标人为 平湖市滩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独山港镇西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领港路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 价 **6.****万元,建设规模: 新建道路全程约**0.7米,规划红线宽度**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 干道,配套建设交安设施、雨水管网、路灯,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 平湖市独山港镇,南起创 业路,向北延伸,终点至兴城花苑西侧入口北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内容一致。省外 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 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②投标人须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 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 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 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 ﹞**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②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浙江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 **/****-****)的规定,人员配备要求不 少于1人。 上述3.9-3.**①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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