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宁化县泉湖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工程-湖村灌片
补充通知一
一、本项目原编制说明中临时供电暂按8万元计取,现更改为:临时供电暂按2万元计取,具体金额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请投标人自行更改(临时供电为可竞争金额)。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其余时间相应顺延。
注:本补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疑书为准。本补疑书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海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