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浦乌路(三桥连接线-梨园路段)市政养项目 JSZC-******-JSZS-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南京市建邺区所街**0号乐基广场东区1号楼****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JSZS-G****-****
项目名称: 浦乌路(三桥连接线-梨园路段)市政养项目
预算金额: **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4.**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浦乌路(三桥连接线-梨园路段)市政养护项目,养护内容包括道路养护、桥梁养护、挡土墙养护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且根据招标人要求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单价沿用中标单价,总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分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所街**0号乐基广场东区1号楼****室
方式: 请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代理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所街**0号乐基广场东区1号楼****室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所街**0号乐基广场东区1号楼****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3.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点击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2)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5-********-**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5.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提供满足“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响应文件份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式肆份(正本一份、副本叁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8.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兰花路8号
联系人:巩工
联系电话:**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中审方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所街**0号乐基广场东区1号楼****室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薇
电 话:**********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