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丰小区、园林小区、靠河小区
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项目
澄 清 说 明
因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中散水、台阶及部分防雷工程与同一区域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存在交叉施工情况,本项目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现变更为计划工期**2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天内完成除散水、台阶及部分防雷工程以外的全部建设内容)。
2、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此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伊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