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雄高速公路胜芳出口改造工程
招标补 遗书(第**1号)
各投标人:
现对“ 津雄高速公路胜芳出口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一、工程量清单、图纸发生变更,已上传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重新下载,以此次为准。其余不变。
注: 1.本《补遗通知》作为原《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同具有法律效力。
2. 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 霸州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 4 年 4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