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长安镇新安社区农民公寓项目工程监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对外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现对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一、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会时间、地点统一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投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3价格标部分评审标准”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四、原****年**月**日发布的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作废,请各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下载随本补充通知发出的相关附件资料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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