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新民镇乡 村振兴示范带美丽家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2 2 ﹞ **0 号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 项目法人 为 垫江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垫江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新民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基础设施工程:①新建φ****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BS段**0.**m,新建C**砼排水盖板渠SF段**4.**m。沿途新建成品φ****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检查井5座,渠道和涵管的连接井2座;本次更换采用φ**0PVC-U双壁波纹管,长度为**3m,同时对GK段进行污水管道疏通,在HI段新建φ**0PVC-U双壁波纹管,长度为**m。
(2)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①本次风貌改造设计主要有旧房风貌提升**3户,外墙粉刷米黄色真石漆****9.**m?,仿青砖真石漆墙裙面积****.**m?,木纹色门窗套****.**m;②针对设计范围**3户进行院落改造设置矮墙。新建矮墙总计****m;③绿化部分:对主道路沿线及院落栽种植物,栽植小乔木**株,栽植下层灌木****.9㎡;
(3)公共服务设施工程:①本项目农产品展示中心建设用地面积为****.**㎡,建筑面积:**1.**㎡;②室外区域(含展示广场)附属配套设施为:****.6㎡油化路面、铺装面积约为****㎡、移动花池**个及附属设施。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及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5 日历天 ,缺陷 责任期为 ** 个月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致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新民镇 | 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7号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胡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5 | 联系电话: | **********6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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