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太自然资用〔****〕**号)
经太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 地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不动产宗地代码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TG[****]-**4 | 太和县旧县镇 大通路南侧 | ****.**m 2 (合**.1亩) | 居住 用地 | 商业至****年2月,住宅至****年2月 | ************GB****7 | 按照《太和县中正房地产有限公司天伦首府项目(规划调整)平面图》执行 | **2 (起始总价****.2万元) | **8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4月**日至****年5月**日,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递交竞买申请书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年5月**日**时(竞买保证金以足额转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账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5月**日**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五、拍卖时间:****年5月**日下午**时。
六、拍卖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栋4楼)。
七、其他事项:
1、该宗地的出让金缴纳期限和方式、配建设施详见出让文件。
2、本次以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出让。
3、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5、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取消其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8、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者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4号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
联系电话:****―******3
联 系 人:赵 兵 侯建宇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