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海盐开发区工业循环产业项目—港二路(港前路-杭州湾大道)工程(项目名称)已 海盐县发展和 改革局以 项目代码****-******-**-**-******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 例为 国有资金占**0%,项目业主为 海盐智汇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海盐智汇湾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嘉兴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海盐开发区工业 循环产业项目—港二路(港前路-杭州湾大道)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约**2.**米,红线宽度**米,建设地点: 位于海盐经济开 发区(西塘桥街道)杭州湾大道南侧,北至杭州湾大道,南至港前路(规划道路)。 2.2招标范围: 海盐开发区工业循环产业项目—港二路(港前路-杭州湾大道)工程,主要包括道 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通信等管线工程及交安设施、路灯照明等所有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招标文件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承包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5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黑名单”;本项目要求的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 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 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 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 ﹞**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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