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 清(一)
项目名称: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塔河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FCZB-****-****
一、 关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无各分项报价。投标人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二、 本项目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为每条路****元 。
三、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有变更,详见附件。
四、 本项目 招标文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 在岗要求 ” 澄清为: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
其他有关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的相关要求均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注: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