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二期(泾源县****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十一至十二标段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二期(泾源县****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已由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泾审批发(****)**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泾源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0%,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科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泾源县大湾乡,黄花乡,新民乡,兴盛乡,泾河源镇,六盘山镇,香水镇,沙塘林场 。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总面积****0亩。(1)人工造林:实施人工造林面积****0亩。其中:大湾乡****.1亩,黄花乡**1.1亩,新民**1.1亩,兴盛乡****.4亩,泾河源镇****.6亩,六盘山镇****亩,香水镇****.7亩。(2)退化林修复:实施退化林修复面积****0亩。其中:大湾乡****.8亩,黄花乡****.1亩,兴盛乡**.7亩,泾河源镇****亩,六盘山镇****.9亩,香水镇****亩,沙塘林场**6.5亩。(3)林业生产道路建设:修建临时作业道路**.**千米。
2.3工期和养护期工期:工期**5日历天 (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养护期2年 。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二期(泾源县****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十一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二期(泾源县****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十二标段
2.5招标范围:各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具备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培训合格证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日至****年4月**日**时**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管理。
注:1)“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请各投标人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5月**日9:**时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泾源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泾源县县城
联系人:赫广林
电 话:****-******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科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韦司德商务中心1-2号楼****商业房
联系人:苟莹茹
电 话:**********2
宁夏科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