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门湖生态湿地环境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龙门湖生态湿地环境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设计范围位于温岭市东部新区中部片区的东侧,南临严石航道,西接山海路,东至北港山西侧山体。属近海与海岸-湖泊-沼泽湿地。本项目以龙门湖、锦鳞湖、围垦沼泽、祥云河两侧绿化及自然滩涂为核心,面积约**0公顷(具体范围详见红线图)。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专项设计(含工艺设计)、现场服务和设计配合等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的国内设计单位,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wl.gov.cn/col/col******2/index.html)或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关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的答疑公告,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5月**日9时**分前上传至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2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与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 投标人未在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验证的,应先申办注册验证手续,具体办理要求请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平台注册验证操作手册”中查询(或电话咨询****-********)。
7.2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且CA数字证书必须与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各自公司绑定,否则无法制作、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的 “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事指南”,或者联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8,服务qq:**********、**********。
7.3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宁波杰瑞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2.0-********】”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可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宁波杰瑞技术支持:**********0。
7.4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温岭市东部新区松航中路1号 | 地址: | 温岭市服务业大厦8楼 |
联系人: | 林彬 | 联系人: | 叶盼雪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