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第二实验小学综合楼及报告厅建设项目(报告厅精装修工程)监理标段变更公告 | |||
招标人名称 | 杭锦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鸿鑫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项目名称 | 杭锦旗第二实验小学综合楼及报告厅建设项目(报告厅精装修工程) | ||
招标项目编号 | E******************1 | ||
标段(包)名称 | 监理标段 | ||
标段(包)编号 | E**********************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变更公告发出时间 | ****年4月**日0时**分**秒 | ||
发布媒介 | 《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 ||
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否 | ||
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 否 | ||
变更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杭锦旗第二实验小学综合楼及报告厅建设项目(报告厅精装修工程)施工标段、监理标段(标段编号:E**********************、E**********************)于****年**月**日通过《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文件的澄清。请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关注《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的“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文件。 变更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工期(交货期)为“**0日历天”;现变更为“**日历天”;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中“计划工期:**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现变更为:“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告! 招标人:杭锦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鸿鑫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
招标人(章)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