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涟水县挂[****]5号 | |||||||||||||||||||||||||||||||||||||||||||||||
经涟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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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以上三宗地块用于安置房建设,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房屋回购监管协议》,由涟水县人民政府委托县住建部门按照房屋面积回购,用于地块拆迁安置,回购单价以我县当前标准核算。计划回购房不得自行销售、不得抵押,不得设定担保。房屋套型、面积、楼号、房号及位置由住建部门审核确定。2、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以其所报价格确定为地块竞得价格,具体交易规则,详见挂牌文件。3、本期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0-****)、《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 |||||||||||||||||||||||||||||||||||||||||||||||
二、竞买资格: (1)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二级(含暂定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 (2)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竞得人即为经营主体,因地块开发经营需要和属地纳税要求,土地竞得人如为地块所属辖区外注册企业,需在地块所属辖区内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3)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项目符合所在地政府、发改委、住建、规划、环保等主管部门规定土地使用条件。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淮安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hallq.com/)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涟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ha.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淮安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hallq.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JY** 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挂牌时间:****年**月**日9时 至****年**月**日**时。 2、宗地编号:****JY** 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挂牌时间:****年**月**日9时 至****年**月**日**时。 3、宗地编号:****JY** 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挂牌时间:****年**月**日9时 至****年**月**日**时。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1、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在由耕地转用的土地上建设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4平方米的住宅项目。 2、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期限前**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土地交接手续,并签订《交地确认书》,逾期视为出让人已履行了交付土地的义务。 3、****JY**地块含建筑物,土地出让金中不含保留建筑物价款,竞得人须另付保留建筑价款****.**万元,土地成交后,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地上建筑物价款收取和移交事宜,移交结果不影响土地供应审批和登记发证。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帐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 |||||||||||||||||||||||||||||||||||||||||||||||
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