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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工程名称 | 马銮文体中心及文化广场(设计“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设计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 1: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项目人员配置的“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要求修改如下: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 1 人,资格(职称):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人,资格(职称):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给水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暖通专业负责人 1 人,职称(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执业证书或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二、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 **:**:**”修改为“****-**-** **:1 5:**”。招标文件涉及此时间均做相应修改。 三、本答疑与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二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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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 日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