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后南昌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廊坊市安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廊安发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安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廊坊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东西两个地块,该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包含**2平方米奖励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包含**2平方米奖励面积),地下建筑面积****6.**平方米。 本项目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公建、地下车库、地下室等。项目共建成**栋住宅楼,4栋配套公建楼,共建成住宅****套。 工程地点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廊坊市安次区,四至范围:安美路以东、龙河路以西、南龙道西延以南、安丰道以北。 计划工期**2日历天(含设计周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年9月**日。(以实际施工开工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审图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所需的资料搜集和施工图设计、配合审图、图纸技术交底、竣工图、联络变更及相关配合服务;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水、电、气、暖、园林景观等基础配套设施移交至相关单位运营管理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性修复或特殊情况处理、变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并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2财务要求:具有****年度或****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查询记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
??3.1.4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②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④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光西道南侧永兴路东侧 | 地址: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9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邱程程 | 联系人: | 付立英 |
电话: | **********9 | 电话: | ****-******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 | 高蓬 |
地址: |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
电话: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