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福州市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概算)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福州市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概算)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澄清、补充如下:
1、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标准和方法”中5.1技术文件中“T1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各项要求的响应、承诺等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正偏离不加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8分,扣完为止。”更改为“T1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各项要求的响应、承诺等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正偏离不加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8分,扣完为止。”。
2、 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 4 月 9 日至****年 4 月 ** 日每日9时**分至**时**分”更改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 4 月 9 日9时**分至****年 5 月 6日9时**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