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答疑纪要(第三次)
窗体底端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安市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的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答疑纪要如下:
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节中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补充说明如下:
招标控制价内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相同名称、相同规格型号的主要材料出现单价不同的按“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报价。
(注: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