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经开区智能立体车库项目(市二医院东侧)停车场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张家口经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银行贷款占比**.**%,自筹资金占比**.**%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张家口经开区智能立体车库项目(市二医院东侧)停车场设备采购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张家口市二医院东侧;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张家口经开区建立体车库市第二医院东侧,建筑形式5层,立体设备泊位数量**个,总泊位数量**2个。;交货安装工期:**0日历天;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 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检测、试运行等整体工程,并通过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及甲方验收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同时具有不低于5层(包含5层)的PCX型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及型式试验合格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年度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年3月1日以后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 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机械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仅需提供主要设备“ PCX型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的授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