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
投资项目代码:****-******-**-**-******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
招标编号:SHIWQA********
投资项目名称: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
工程(标段)名称: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寮步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企业自有资金
投资金额:********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占地面积约****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6平方米,最大建筑层数**层,最大建筑高度小于**0米,建筑密度≤**%,容积率≤4.0,绿地率≥**%。拟建设内容包括:保障性住房约**0套、物业管理用房、地下车库、公共配套用房和公共配套设施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招标内容:东莞市寮步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5款约定的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内容
保证金金额:******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 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一项总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的类似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一级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4)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3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index)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开标室(4)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东寮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寮步
工期(交货期):计划总工期为**0日历天,其他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6款内容
招标人:东莞市东寮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寮步镇寮步勤政路**号**5室
招标人联系人:熊莹
招标人联系电话:****-********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东寮安居建设有限公司;电话:****-********;地址:东莞市寮步镇寮步勤政路**号**5室。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 ****-********;地址:东莞南城街道科创路**0号2栋****室。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东寮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科创路**0号2栋****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何小雪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0住建科办公室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