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颍东区插花镇一学区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颍东区插花镇一学区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 FY****GC****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4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编制) “**.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项目基础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主体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经审计部门审核后付至实际审核价款的**%,余下3%作为质保金(其中防水为5年,其他质保2年)。质保金的1%为防水质保,质保金的2%为其他质保,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如质保金以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形式保证,可付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金额的**0%,质量保证金保函提交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质保期按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满后,质量保证金保函自动失效。”现更正为:**.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完成总工程量的 **%付至合同价款的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价款的 **%,余款 3%作为质量保证金(若质量保证金选择使用金融机构保函方式担保的,此处支付至审核价款的 **0%),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争议后退还。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4月**日
关于 颍东区插花镇一学区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颍东区插花镇一学区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 FY****GC****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4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编制) “**.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项目基础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主体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经审计部门审核后付至实际审核价款的**%,余下3%作为质保金(其中防水为5年,其他质保2年)。质保金的1%为防水质保,质保金的2%为其他质保,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如质保金以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形式保证,可付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金额的**0%,质量保证金保函提交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质保期按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满后,质量保证金保函自动失效。”现更正为:**.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完成总工程量的 **%付至合同价款的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价款的 **%,余款 3%作为质量保证金(若质量保证金选择使用金融机构保函方式担保的,此处支付至审核价款的 **0%),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争议后退还。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