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屏分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一码):************** | 宗地总面积:****5.0平方米 | 宗地坐落:玉屏侗族自治县皂角坪街道茅坪村 | 出让年限:**年 | |
容积率:1.0≤容积率≤1.5 | 建筑密度(%):**.0≤建筑密度≤**.0 | 绿化率(%):**.0≤绿化率≤**.0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0 | |
主要用途:仓储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仓储用地 | ****5.0平方米 | 十四级 | ||
区位:一般建成区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4BA**** | 保证金:****.0万元 | |
起始价:****.0万元 | 加价幅度:**.0万元 | 挂牌时间:****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允许联合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屏分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尽早登录交易系统填写竞买申请书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二)竞买人应在挂牌时间截止前半小时到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屏分中心参加揭牌活动。(三)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四)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后,需向被委托的服务机构支付勘测定界费、土地评估费等相关费用,竞得人凭支付凭证与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五)地块宗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玉屏侗族自治城南大道;玉屏侗族自治县行政大楼**楼
联 系 人:杨波 李冬莲
联系电话:****-******9 ******8
开户单位: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屏分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屏支行
银行帐号:****************
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屏分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