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南川区国有闲置存量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期)已由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川区博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博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南川区南城街道金山大道2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6套。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 、 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部分: 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
( 2 ) 建安部分: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直至 竣工 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3)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 个月 。其中:
施工图设计 ** 日历天 ;施工工期: **0 日历天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②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 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招标人: | 重庆市南川区博顺置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渝南大道**号传媒中心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开发路**号科尔大厦**-** |
联系人: | 刘鑫 | 联系人: | 程欢欢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6 | 联系电话: | **********6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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