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康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康自然资源告字[****]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康县人民政府批准,康县自然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康县宗地编号:****-**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供地 条件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建筑 限高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号 | 位于康县阳坝镇田坝村,东至河流、西至农村道路、南至空地、北至河流;具体以宗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 现状(规划指标详见《康规建条【****】**号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要求。 | 约****.** 平方米 | 商业 用地 | ≤1.0 (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 ≤**% | ≥**% | **米 | **年 | **0万元 |
约合 **.**亩 |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取得土地使用权已进行开发,但未达到开发比例的;
3、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缴清的;
4、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年4月**日至****年5月9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拍卖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甘肃海鼎源拍卖有限公司提出竞买申请,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拍卖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5月9日**:**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年5月**日(星期五)**:**时
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七、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请于****年4月**日起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甘肃省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采取拍卖方式进行出让,须有3家以上(含3家)的竞买人参加竞买。
3、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康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4、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康县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条件意见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5、本次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省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号)》载明的为准。
康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九、联系方式
1、康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5
2、甘肃海鼎源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经理 联系电话:**********1
康县自然资源局
甘肃海鼎源拍卖有限公司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