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城口县庙坝镇庙坝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已由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城发改委发 [**2 4 ] ** 号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渝财农[ ****]1号)及自筹资金 , 项目法人 为 城口县水文站 ,代建单位为 重庆市城口县领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重庆市城口县领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城口县 庙坝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重庆市城口县庙坝镇,治理河段位于庙坝河干流及其部分支流上,分为石兴村石兴河段、罗江村至兴旺村段、罗江村杨家湾沟段、排山村张家河坝段、排山村蔡家河坝段、南坪村样板田沟段和排山村新河沟段。总治理河长4.**km,新建堤防2.**km,清淤疏浚2.**km,排导工程**.7m , 谷坊3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 . ****** 万元
2.4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若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 个月 。 (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 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城口县领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金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城口县东大街6号崇扬大酒店附属楼7楼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土星C3栋**楼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彭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8@qq.com |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2 |
传真: | 传真: | **3-********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