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平湖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EOD)—东平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获取谈判文件,并于****年0 4 月 ** 日 ** 时 **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项目名称: 东平湖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EOD)—东平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东平湖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EOD)—东平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本项目主要包括新建东平县第三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规模3.0万m?/d,占地约**.5亩,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综合池(含水解初沉池、改良AAO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污泥回流井、污泥浓缩池、污泥均质池、污泥脱水机房、除臭系统和加氯加药机修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在线监测房、储藏间及办公楼、门卫等公辅设施,并预留流动床活性焦吸附池、活性焦辅助及再生用房用地,污水处理厂进厂主管道长度约1Km,管径为DN****。
合同履行期限:**5日。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近三年承担过至少两个项目 并按照甲方要求配备驻场监理人员;(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3)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时间:****年0 4 月 ** 日至****年0 4 月 ** 日,每日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谈判文件 。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 谈判 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谈判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类“多轮报价”功能,投标人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 交易平台网上“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 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 4 年0 4 月 ** 日 ** 时 ** 分。
2、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见《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下载查看。
五、 开启
时间:**2 4 年 0 4 月 ** 日 ** 时 **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 远程异地评标 ),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行政监督部门: 东平湖文化旅游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室,
联系电话:****-** ****8 。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 ****-******0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平湖文化旅游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贯中大道路北气象局院内
联系 人 :万经理
联系方式: ****-******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号
联系方式: ****-******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联系方式: ****-******0